負責管理倡議部門,拓展、監督、彙整台灣分會主要關注的議題、個案、人權教育、青年、小組、志工發展等進度。與總部及區域辦公室倡議部門及台灣分會其他部門進行溝通合作,對祕書長負責。
對於人權議題長期關注,了解社會運動及人權組織之運作,擅長與人溝通協調,執行能力強,規劃能力強,管理能力。
1. 具人權團體或國際組織工作經驗者佳
2. 在人權團體工作年資至少五年以上
3. 對於國際人權議題及趨勢有充分了解
4. 了解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歷史者佳
5. 英文可溝通、書寫
6. 中文溝通理解能力強
7. 認同國際特赦組織理念,對推行人權議題推動有熱忱
8. 創造力、執行力、策略思考、團隊合作能力
9. 正向活潑善與人交涉
請於2021/2/1(一) 23:59 前投遞履歷。
我們的工作環境
**彈性上下班一小時,每日工作時數為7.5小時,全年周休二日,政府補班日亦不上班。
**全年年假為14天,工作第一年即按比例給假。
**享有三節禮金與生日禮金。
**保障年薪13.5個月。
**享有團體保險與出差旅平險。
**享有兩年一次員工身體健康檢查。
**與專業諮商中心合作,提供員工心理諮商服務。
**每月舉辦一次各種不同類型員工培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