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來越多新手爸媽希望親自參與孩子的成長歷程,因此選擇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,以爭取更多家庭陪伴的時間。然而,育嬰假該怎麼請?薪水怎麼算?是否影響年終獎金?
本文一次整理「勞基法育嬰假」的重點規定,從育嬰假長度、申請條件、留職津貼發放方式,到第二胎是否適用、育嬰假年終是否照發等 5 大常見疑問,讓你全面掌握育嬰假留停規定與實務運作,幫助你安心規劃職涯與家庭生活。
本文目錄:
- 2026 育嬰假新制上路
- 育嬰假子女適用年齡與請假規定
- 育嬰假留職停薪申請期限
- 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流程
- 育嬰假期間薪資與津貼計算方式
- 育嬰留停期間對年終獎金的影響
- 育嬰假結束後若職位異動的應對方式
- 育嬰假常見問題
2026 育嬰假新制上路
- 育嬰留停以「日」請:勞工在小孩滿 3 歲前,可以申請最長 2 年的育嬰留職停薪,其中有 6 個月可領政府提供約 8 成薪的補貼。未來新制上路後,在原本可請領津貼的期間內,也可以改用「以天計算」的方式申請,最多可請 30 天;若雙親一起申請,合計最多可請 60 天,期間同樣可以領 8 成薪資補貼。

育嬰假子女適用年齡與請假規定
受僱者任職滿 6 個月後,在子女滿 3 歲前,可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最長不得超過 2 年。若同時撫育 2 名以上子女,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以最年幼子女為計算基準,整體最長仍以 2 年為限。父母雙方可依實際照顧需求,選擇輪流或同時申請,但申請方式仍須符合相關規定。
育嬰假請假規定整理:
- 需於同一雇主任職滿 6 個月後方得請假
- 得請假至子女滿 3 歲為止
- 請假總長不得超過 2 年
- 同時撫育兩名子女以上者,留職停薪期間合併計算,以最幼子女的撫育時間計算
- 可以自由選擇請假天數、請假時間,以及要一次休完或分段休假
父母可以同時請育嬰假嗎?
可以。父母可以同時請育嬰假(育嬰留職停薪)並同時請領津貼,只要雙方各自參加就業保險年資累計滿 1 年,且在子女滿 3 歲前,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後,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若父母雙方皆為被保險人,可依實際照顧需求選擇輪流申請或同時請領,同性婚姻家庭撫育子女,也同樣適用此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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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期限
- 請假期間 30 天以上:需在 10 天前提出
- 請假期間 未滿 30 天:需在 5 天前提出
- 若因子女生病、停托或停課,需親自照顧:最晚可於 1 天前提出申請
- 姓名、職務
- 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
- 子女之出生年、月、日
- 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、聯絡電話
- 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
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流程
書面申請應備具下列書件:
-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、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
-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
-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
-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
備妥文件後,有兩種方式可以申請留職停薪津貼
- 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線上申請
- 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請
其他疑問請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

育嬰假期間薪資與津貼計算方式
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,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可領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,為被投保人留職停薪當月起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60%,每一個子女最長可以領 6 個月。2021 年 7 月 1 日,政府加發「20%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」。因此,請育嬰假的首六個月,可領到月投保薪資的 80% 薪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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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嬰留停期間對年終獎金的影響
又依勞動部 106年 8 月 23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60131684 號函略以:「所稱事業單位之『三節獎金』,係指其『節金』性質之給與,亦即係因民俗節慶,爰於特定期日發給。考量該等三節獎金因屬節金性質,如未併就一定期間之工作表現、考核或工作年資等作為發放標準,其以特定期日核發時『在職與否』為據,尚難認違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之意旨。
根據勞動部說明,如果年終以「獎金性質」提供,並未與工作表現、考核、年資綁定。那麼以「在職與否」為發放標準的話,並無違反法令。因此,育嬰留停可能無法領取年終獎金。

育嬰假結束後若職位異動的應對方式
勞動部表示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明定,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,雇主應讓受僱者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,除非有以下法令規定情形:
雇主倘因為以上4種情形之一,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,依法必須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,並且要在 30 日前通知受僱者;此外,也應該要依照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。
育嬰假常見問題
Q1:育嬰假期間再生第二胎,也可以領育嬰留停津貼
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,於第一胎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分娩第二胎,並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規定,仍可繼續請領第二胎津貼。
Q2:同時撫育雙胞胎,是否能同時請領兩名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?
不行!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,如果有同時撫育 2 名子女的情況,應該以一次請領 1 人為限,領完 6 個月之後再提出另一名子女的申請,期間不能重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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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:撫育之子女未在國內設籍,持國外出生證明者要如何申請?
被保險人的子女如果未在國內設籍,除了要檢附被保險人與子女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外,也應該經過下列單位驗證:
- 國外製作的出生證明書,應由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。
- 在大陸地區製作者,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。
- 在香港或澳門製作者,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。
Q4:育嬰留停期間是否可以從事其他工作
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,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。也就是說,如果在育嬰假期間簽訂契約執行其他工作,比如兼任其他單位負責人,或是參加職業訓練、領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,都會影響到原來請領津貼的資格。
育嬰留停兼職跑外送,可能會影響津貼申請資格,有些新手家長希望可以在育嬰假期間兼職 Ubereats、foodpanda 外送員,希望可以補貼一些外快。不過已經有其他外送員分享經驗,雖然外送員和外送平台並非僱傭關係,兼職外送還是會被查到。
Q5: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期間提前,復職或離職是否需通知勞保局
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發放到復職前一日,或是離職退保當日為止。為了避免津貼溢發,事後還需要繳回等情況發生,如果提前復職或離職,應該要主動通知勞保局。
資料來源:
- 勞動部
-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-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常見問答
- 勞動部新制公告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