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ator會員限定專欄✨
請先註冊或登入以瀏覽全部內容
已是會員嗎? 馬上登入
對於新手爸媽來說,照顧新生兒是一大難題,除了請保姆,或拜託家人幫忙帶之外,還有許多家長會選擇請育嬰假陪伴孩子長大。
本文整理育嬰假 5 大常見問題,讓你一次看懂育嬰假的法令相關規定。
本文目錄
Q1:小孩多小可以請育嬰假?
Q2:育嬰假最久能請多久?
Q3:請育嬰假有薪水嗎?怎麼計算?
Q4:育嬰假期間再生第二胎,也可以領育嬰津貼嗎?
Q5:育嬰假請完回公司,發現與原職位不同合法嗎?
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,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,但不得逾2年。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,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,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。
育嬰假的期限在台灣為最長為兩年。父母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請假的天數,並且可選擇一次連續休完,或者分段休假。這給了新手父母更大的靈活性,以根據寶寶的成長和需求來安排育嬰假的時間。
➤ 延伸閱讀:「你重視家人,本來就是正常的」專訪台灣輝瑞:讓員工活出自己,是達成最佳績效的方法
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,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可領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」,為被投保人留職停薪當月起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%,最長可以領6個月。
2021年7月1日,政府加發「20%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」。因此,請育嬰假的首六個月,可領到月投保薪資的 80% 薪水。
➤ 延伸閱讀:打造性別友善職場,提升企業形象,贏得人才大戰!
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,於第一胎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分娩第二胎,並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規定,仍可繼續請領第二胎津貼。
勞動部表示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明定,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,雇主應讓受僱者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,除非有以下法令規定情形:
雇主倘因為以上4種情形之一,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,依法必須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,並且要在30日前通知受僱者;此外,也應該要依照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。
資料來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