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場霸凌是不可輕忽的職場問題,不僅會影響工作者的職場心理健康,也有可能蔓延到日常生活。然而,什麼情況屬於職場霸凌?職場霸凌的定義為何?遇到職場霸凌時我們該如何自救?又有哪些管道可以申訴?本文整理常見職場霸凌自救方法與申訴管道帶你一次看。
(本文最後更新時間:2026/5/5)
本文目錄

職場霸凌防治新法三大關鍵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將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,以下為新法的三大亮點。
一、職場霸凌納入法律規範
不再只是道德問題,企業須建立預防與處理機制,未依規定辦理將面臨高額罰鍰。
二、雇主負有主動防治責任
需事前訂定防治政策、建置申訴管道,並落實員工教育訓練,而非被動等待投訴。
三、違規罰則提高
最高可處 300 萬元罰鍰,情節嚴重者可加重至 450 萬元,並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。

雇主應依企業規模設立防治機制
雇用 10 人以上:需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,對外公開揭示。
雇用 30 人以上:需訂定防治措施與調查辦法,並公開揭示。
雇用 100 人以上:除設申訴處理單位外,應於受理申訴之日起七日內組成調查小組。
職場霸凌的定義
根據立法院的資料說明,職場霸凌是指基於權力不對等或行政優勢,長期且不間斷地侵犯他人。除暴力外,凡是刻意的排擠、孤立、冷落或威脅,導致當事人工作受阻並產生持續性的心理恐懼與壓力,均屬霸凌。
職場霸凌七大違規行為
哪些行為可能構成霸凌?勞動部將職場霸凌的常見行為歸納為七大樣態:
一、吹毛求疵的挑惕
同樣的報告格式,其他同事交出來都沒問題,輪到某一特定員工就一再被退件,理由每次都不相同,今天說排版有問題,明天又說數據呈現方式不對,但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修改標準。當標準只對特定人浮動,這種反覆挑剔就可能構成霸凌。
二、刻意冷凍邊緣化的孤立
部門聚餐、下午茶、會議前的非正式討論,某特定員工總是最後一個知道,甚至沒被通知,等發現時,其他人已討論完畢,重要資訊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決定。刻意將特定人排除在團隊互動之外,這類看似無意的排除,一旦反覆發生,就可能構成霸凌。

三、在群組或同仁面前咆哮辱罵的羞辱
員工在部門群組回報進度,主管當著二十幾位同事的面回:「這什麼東西,你是怎麼想的?」,不給任何具體說明,只留下一句否定讓全組看見,即使內容有事實根據,選擇在公開場合以羞辱方式對待特定員工,仍可能構成霸凌。
四、否定貢獻與存在價值
員工花了兩個月主導的專案,在對外報告裡被一筆帶過,發表當天的簡報上找不到該員工的名字,主管在台上侃侃而談,卻從未提及其參與。長期地抹去某人的貢獻,這種無聲的否定同樣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。

五、不准請假或不准接受訓練影響績效
員工申請公司補助的外部課程,主管以「最近很忙」為由擋下,但同期申請的其他同事都順利參加,甚至連剛到職不久的新人也去了,只有同一位員工的申請每次都卡關 。刻意且持續阻斷特定員工的學習與發展機會,同樣在新法規範範圍之內。
六、交派過重工作或大材小用
員工原本負責策略規劃與提案,某天突然被改派只做文件整理與資料歸檔,核心業務全數移交給資歷較淺的同事,詢問原因也得不到任何解釋,無論是讓人長期超載,或刻意安排與能力嚴重不符的瑣事,都可能是透過工作內容施加壓力的霸凌手段。
七、設定不切實際目標並從中阻礙進度
員工正按進度推進一個月後截止的專案,主管卻在最後兩週接連插入數個「緊急任務」,原本規劃好的工作時程全數打亂,最終專案延誤,主管再以沒有達成目標作為考績扣分的依據。先讓進度無從推進,再將延誤的責任歸咎於當事人,已超出合理任務分配與績效要求的範疇,可能構成職場霸凌。

職場霸凌自救方式
遇到職場霸凌,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自救!職場霸凌自救可以採許以下做法:
- 尋求支持:向信任的同事傾訴,若有其他也受到類似對待的同事,可以共同表達不滿,讓對方知道自己並不孤單。
- 蒐集證據:盡量以錄音、錄影或文字紀錄保存霸凌行為,同時整理過去的績效評估與同事評價,以證明問題出在對方而非自身。
- 正式申訴:可向工會、人資部門、員工諮商或健康服務單位提出投訴,並主動索取公司內部的霸凌防治政策。若健康已受到影響,也建議進行身心健康檢查,作為佐證。
➤ 延伸閱讀:15到30歲年輕族群享 3 次免費心理諮商,讓健康心理成為求職助力!

受霸凌後,如果心理因此產生了不適的反應,可以試著採取以下心理調適的方式:
- 尋求專業協助:與員工諮商師或健康部門醫師預約,說明自身經歷,避免長期壓抑。若有生理症狀,也可在醫師建議下適度用藥緩解不適。
- 維持生活重心:下班後安排讓自己放鬆、感到愉快的活動,在工作以外保有屬於自己的空間與節奏。
- 建立友善社交:多與職場外的朋友來往,他們往往更能站在你的立場傾聽。也可以透過社群、部落格或相關社福機構,找到有類似經歷的人相互支持。
- 給自己一點耐心:心理復原需要時間,不必強迫自己「趕快沒事」。允許自己有情緒,同時一步一步採取行動,才是最務實的面對方式。
- 記錄自己的狀態:定期留意自己的情緒與身體變化,若發現睡眠、食慾或專注力明顯受影響,建議盡早尋求醫療協助,不要等到狀況惡化才處理。
➤ 延伸閱讀:「同事一定要當朋友嗎?」3招職場心態調適妙方,和同事相處,你可以這樣思考!

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和流程
預防職場暴力,不僅是政府要制定相關法令規範,還需要資方確實遵守相關法令,保護勞工身心健康,勞方若自身權益受損,應向主管機關申訴而非姑息資方的不法行為。
各縣市申訴管道
臺北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(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,電話:1999(外縣市可撥02-2720 8889))
-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(地址: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,電話:02-2308 6101)
新北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,電話:02-2960 3456)
-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,電話:02-2252 3299)
桃園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、4樓 ,電話:03-332 2101 分機 6802-6803)
- 桃園市勞動檢查處(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大同路108號13樓,電話:03-332 3606)
新竹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(地址: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,電話:03-532 4900)
臺中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(地址: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4樓,電話:04-2228-9111#35099(總機))
-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(地址: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,電話:04-2228 9111)
臺南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安健康處(地址: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(永華市政中心),電話:06-299 6922)
高雄市 職場霸凌申訴單位
-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(地址: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,電話:07-812 4613)
- 高雄市勞動檢查處(地址: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3樓,電話:07-733 6959)
申訴流程圖

(圖片來源:台北市政府勞動局)
-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
- 反霸凌專線:1953
- 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 412-8518
- 生命線請撥1995;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:珍愛生命,請撥打 1925(24小時);張老師專線:1980
資料來源:勞動臺北電子報第 47 期、立法院、台北市政府勞動局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