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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休 ≠ 事假:特休有薪、不能扣全勤,公司也不能拒絕
根據《勞基法》第 38 條,特休屬於有薪假,由員工排定,公司不得拒絕或作出不利處分。 -
年資對應特休天數有明確級距
例如:工作滿 6 個月給 3 天、滿 1 年給 7 天、滿 3 年 14 天,滿 5 年 15 天,滿 10 年起每年加一天,最高至 30 天。文內附對照表與試算連結。 -
計算方式有三種:週年制、歷年制、學年度制
- 週年制:從到職日開始計算
- 歷年制:多見於大型企業,按曆年(例:1/1~12/31)計算
- 學年度制:教育機構常用,與學期年度同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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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休完的特休可以換錢或遞延一年
離職或年度結束未休完者,雇主需補發薪資;經協商也可順延一年內使用。 -
特休請假方式彈性、可協商
法規未硬性規定請假需提前多久,亦未限制單位(如半天、幾小時);勞資可自行協調
身為員工,除了關心國定連假,最期待的就是確認「今年有多少特休」,不過面對勞基法新制,特休天數如何計算?想換成工資或面臨離職時又該怎麼處理?Yourator 透過本文帶你快速掌握勞基法特休規定。掌握天數後,就能馬上開始規劃專屬的休假行程!
本文最後更新時間:2026/4/16
本文目錄:
特休和事假差在哪?特休使用規定
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規定:「勞工在同一雇主或公司單位持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,就該依年資給予勞工特別休假。」因此特休也被稱之為「年假」,也就是公司每年(的特定時間段)會給予的假期。特休鼓勵勞工自由安排休息時間,保護勞工身心健康及生活品質,是勞資關係中一項重要的福利措施!
特休使用規定
特休與事假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特休是能領薪水的。特休原則上由勞工排定,公司應予尊重且不得無故拒絕,亦不得有不利處分。但若公司因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,得與勞工進行協商調整。

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方式
其實法律上對於特休日期,有非常明確的規定:
① 6 個月以上 1 年未滿者,3 日。
② 1 年以上 2 年未滿者,7 日。
③ 2 年以上 3 年未滿者,10 日。
④ 3 年以上 5 年未滿者,每年 14 日。
⑤ 5 年以上 10 年未滿者,每年 15 日。
⑥ 10 年以上者,每年加給 1 日,加至 30 日為止。

年資 - 特休天數對照表
|
年資 |
特休天數 |
年資 |
特休天數 |
年資 |
特休天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
6 個月 |
3 天 |
9 年 |
15 天 |
18 年 |
24 天 |
|
1 年 |
7 天 |
10 年 |
16 天 |
19 年 |
25 天 |
|
2 年 |
10 天 |
11 年 |
17 天 |
20 年 |
26 天 |
|
3 年 |
14 天 |
12 年 |
18 天 |
21 年 |
27 天 |
|
4 年 |
14 天 |
13 年 |
19 天 |
22 年 |
28 天 |
|
5 年 |
15 天 |
14 年 |
20 天 |
23 年 |
29 天 |
|
6 年 |
15 天 |
15 年 |
21 天 |
24 年 |
30 天 |
|
7 年 |
15 天 |
16 年 |
22 天 |
25 年 |
30 天 |
|
8 年 |
15 天 |
17 年 |
23 天 |
26 年 |
30 天 |

此外,部分公司會有額外的特休作為員工福利的一部分,如果你的公司有這樣的福利,計算時別忘了額外加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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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休的週年制與歷年制(曆年制)差異
特休主要有週年制及歷年制兩種計算方式,一般來說由公司來決定特休給假方式,兩者的差別在於:
週年制特休計算
週年制是採到職日開始計算,一旦勞工工作滿 6 個月就能擁有 3 天假,不過需要在滿 1 年前用完,此後以此類推,工作滿 1 年有 7 天假,滿 2 年前要用完。

歷年制特休計算
歷年制則是以公司規定的年度區間做計算,通常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。簡單來講歷年制的計算除了與年資有關,還與公司的結算日有關。從下方例子及圖表應該會比較好理解:

假設 Sherry 112 年 7 月 1 號到職,那到 113 年 1 月 1 號,Sherry 年資已滿 6 個月,所以有 3 天假 。而 Sherry 在 113 年 7 月 1 號會到職滿一年,所以從 113 年 7 月 1 號(下半年)開始,Sherry 照理來說會得到 7 天假。
但是歷年制規定是 - 在每年 1 月 1 號會決定該年度有多少假
因此,Sherry 在 112 年度中,只有下半年年資超過一年,所以本應獲得的 7 天假要除以 2,等於 3.5 天假。加總起來,Sherry 在 112 全年會有 3 + 3.5 = 6.5 天假。而剩下的 3.5 天假則延到 113 年度,因此 113 年度,Sherry 會有 3.5 + 5 = 8.5 天假,往後依此類推。
歷年制較常出現於大型的企業組織,方便人資在年初統一處理所有人的特休天數,不需要在每位員工到職日時額外給假。
學年度制特休計算
學年度制為教育事業單位使用,與歷年制相同依據年資會分段給予特休。其餘還有其他特殊的年度區間,不妨向企業人資請教。
如果看完以上這些計算案例及圖表,還是有些不了解,可以採用政府提供的「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」做計算。

特休沒休完怎麼辦?離職前特休能換錢嗎?
根據《勞基法》第 38 條規定,特休若因「年度終結」或「契約終止」而未休畢,雇主應折算工資發給勞工。簡單來說,特休沒休完是可以換錢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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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算薪資: 無論是年度結束,或因辭職、裁員導致契約終止,雇主都必須針對未休完的天數發放對應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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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商遞延: 除了換錢,勞資雙方也可經協商將特休「遞延至次一年度」。但需注意,遞延以一年為限,若次一年度終結或離職時仍未休完,雇主依舊必須折算薪資,不能再次遞延。
月薪 3 萬的 Sherry 辭職時仍有 3 天特休沒休完,
那公司依法要補償 3萬 / 30天 * 3 未休之特休日 = 3000元給 Sherry。
不過這裡要注意,特休換錢是以一個月 30 天做計算,而不是實際工作日,也就表示換算下來,不一定會比放一天假還要划算 。
➤ 延伸閱讀:【2026 基本工資】最低薪資調漲至 2,9550 元,明年基本工資有望破 30,000 元?
特休常見問題
Q1:特休可以臨時請嗎/特休需要於多久前提出?
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2 項規定,特別休假期日,由勞工排定之,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,得與他方協商調整。原則上勞工可以自由決定排假日期,不需要說明理由,公司不得惡意禁休。另外,法規並沒有明訂特休需要提前幾天申請,或是否可以臨時請假,主要是保留給勞資雙方自行協調的彈性空間。
Q2:特休的請假單位是什麼,我特休可以請半天或小時嗎?
有關於特休能否以半天為單位,在法律上無明文規定,相當仰賴勞資雙方的協調。有些公司能以半小時或小時為單位,不過由於歷年制的關係出現,0.5 日的特休是相當常見的,原則上以半天為單位應是合理可行的。
Q3:兼職/工讀生有特休嗎?
部分工時(兼職)員工的特休,會依照實際工作時數占全職的比例來計算。簡單來說,上班時數越多,特休也會相對增加;如果沒有實際請休,未休完的特休通常會換算成薪資發給。
資料來源: 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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