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基法保障勞工在工作時間因公受傷、遇到職業災害,或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,有公傷假的假別可以使用。何時可以請?請假需要附上證明嗎?公傷假有天數限制嗎?薪水怎麼算?考績會被影響嗎?本文整理常見公傷假6大QA公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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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什麼是公傷假?公傷假是病假嗎?勞基法公傷病假相關規定
A: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6條寫明,勞工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、傷害或疾病,治療、休養期間,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。
另依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》第4條 寫到,被保險人上下班、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往返於勞動場所間,只要在合理的通勤時間與路徑上發生事故受傷,就視為職業傷害,可以請公傷病假。這類通勤職災由勞保局或雇主依準則認定,不需要經過法院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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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:什麼時候可以請公傷假?上下班出車禍算公傷假嗎?
- 因執行職務受傷、發病,或於上下班應經途中意外受傷,其治療及休養期間。
- 公傷病假銷假上班後,同一職災併發後遺症,檢附診斷證明書、經確認確有因果關係者,雇主仍應續給公傷病假。
- 工作日用餐時間,為必要之外出用膳,於往返應經途中意外受傷,依準則第 17 條視為職業傷害。
-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,只要不屬準則第 18 條所列情形(無照駕駛、闖紅燈、酒駕、闖平交道等重大違規),縱有部分肇事責任,仍可認定為職業災害。
- 於工作時間、工作場所,因執行職務促發疾病且與職務具相當因果關係者,可認定為職業病,屬職業災害範圍。
Q3:請公傷假要提供什麼證明?公傷假認定規範
職業災害未認定前,勞工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,先請普通傷病假,確認為職業災害再以公傷病假處理。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,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,例如醫師診斷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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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:公傷假薪資怎麼算?公傷假薪資計算
勞動基準法有關職災的相關規定: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,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。
Q5:公傷假可以請多久?天數有上限嗎?公傷假天數計算
A:行政院勞工委員會(82)台勞動二字第 14508 號函釋:「勞工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,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規定,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,該假並無期間限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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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6:公傷假的考績、全勤怎麼算?
A:考績方面,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(82)台勞動二字第 14508 號函,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,並非勞工不願工作,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機會。全勤方面,依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,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公傷病假而視為缺勤、扣發全勤獎金。




